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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全体员工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员工的待遇。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主要负责:
一、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五、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六、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七、办理公司员工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八、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九、组织各部门进行岗位分析,指导编制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
十、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一、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经理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各部门经理须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人员需求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办公室组织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办公室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二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及审核表》,由办公室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办公室负责安排参加业务部门经理等主持的复试。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经过总经理的批准。
四、总经理批准聘用后,由办公室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第十三条体检合格后,办公室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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