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共服务
1、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共用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用房等。
2、物业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给排水管道、雨落水管、共用主烟道、共用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消防设施设备、安防设施、避雷装置、电梯、发电机、二次供水泵等。
3、物业区域内的附属配套物业、配套设施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活动中心、文化体育娱乐设施、停车库等。
4、物业区域内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楼道、通道、电梯间、走廊、物业区域内内道路、公共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本款约定的事项不含餐饮业经营垃圾的收集、清运。餐饮业经营垃圾的收集、清运由餐饮经营者与物管公司另行约定。
6、物业区域内内交通与车辆行驶秩序的管理。
7、“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包括门岗值守、巡逻、安全监控。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业主与物管公司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9、依法申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0、装修管理(涉及安全、消防、外立面的家装审核)。
11、水电气安全使用指导。
12、接受业主的委托,有偿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自行商定)。
13、法律政策规定应有物管公司管理服务的其他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