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龙国际温泉中心项目温泉机电系统
设计招标函
由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铜梁龙国际温泉中心项目,目前总体规划设计已经完成,现计划对项目机电设备进行设计邀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地点:重庆市铜梁县南城街道桐梓园
二、设计范围:详见《铜梁龙国际温泉中心项目温泉机电系统设计任务书》
三、建设用地规模:铜梁龙国际温泉中心项目约84.58亩。
四、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5000m2左右(含保留建筑)
五、时间要求:详见《铜梁龙国际温泉中心项目温泉机电系统设计任务书》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设计资质
7.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项目主设计人具备相类似的工程设计经验和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及国家专业资格认证证书。
7.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项目主设计人履历及令招标人满意的证明材料,证明其符合上述规定,并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且信誉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证明资料和文件。
7.3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单位参加。
八、资料的领取和现场踏勘、答疑的时间:
8.1由投标单位自备优盘到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温泉(梦湖)经营筹备组,王兵(023-45691999转8011)处拷贝电子文档和文字资料或者招标人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投标人。
8.2现场踏勘时间:2010年7月7日---2010年7月9日。
8.3答疑时间:2010年7月7日---2010年7月9日。
九、投标须知
9.1投标人宜于2010年7月14日前将投标函送至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温泉(梦湖)经营筹备组,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应资质证书办理设计投标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传真相关资料方式登记(邮编402560 咨询电话:023-45691999转8011 王兵 传真:023-45694898 QQ邮箱:450126635@qq.com)。
9.2投标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14日17时30 分(北京时间)。
9.3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综合情况及投标函进行排名,并对前三名入围投标人进行约谈,最终确定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设计合同。
9.4本设计投标有效期为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招标人确定最终签约投标人的截止日期面议,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9.5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资料。
十、设计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0.1设计服务费
总计费用为:人民币 整(¥ )
本次招标报价,投标人按设计总价费用包干进行投标,并含税金和到现场开展工作的一切费用。
10.2付款方式
10.2.1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款项(¥ )作为启动费。
10.2.2乙方向甲方提交《能量和水量平衡分析报告》及《温泉机电系统设计方案》及甲方内审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5%的款项(¥ )作为设计阶段进度款。
10.2.3乙方向甲方提交《温泉机电系统设计施工图》及甲方内审确认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进度款(¥ )。
10.2.4设备调试结束后,正常运行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5%的款项(¥ )作为进度款。
10.2.5甲方按乙方提交《温泉机电系统设计施工图》施工,待设备调试结束正常运转后一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合同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 )。
十一、其他
11.1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商业机密保密,不得擅自复制、转让给别人,保护好招标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经济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招标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且投标人还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1.2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